期貨交易服務協議書(通用3篇)
期貨交易服務協議書篇1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協商、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為乙方提供期貨交易服務的有關事項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委托
第一條 乙方委托甲方按照乙方交易指令為乙方進行期貨交易;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并按照乙方指令為乙方進行期貨交易。
第二條 甲方根據期貨交易所交易規則執行乙方交易指令。
甲方有義務將交易結果轉移給乙方,乙方有義務對交易結果承擔全部責任。
由于非甲方原因乙方交易指令部分或者全部無法成交,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二章 保證金
第三條 乙方開戶的最低保證金標準為____元。
保證金可以以現金、本票、匯票和支票等方式支付,以本票、匯票、支票等方式支付保證金的,待甲方開戶銀行確認乙方資金到帳后方可開始交易。
第四條 乙方擁有所有權的任何資金、可上市流通國庫券或標準倉單等,經甲方認可后方可作為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
抵押關系形成后,甲方有權在事先不通知乙方的情況下使用或轉移乙方的抵押物作為必要的保證金或用以減少乙方賬戶赤字以維持賬戶借貸平衡之用。
在合理的時間內,甲方將以書面方式向乙方確認此項抵押物的使用或轉移。
同時,乙方授權甲方可將其質押物轉質或者以其他方式處置。
甲方無義務向乙方支付甲方因上述財產處置行為而產生的任何利息或收益。
第五條 乙方應當保證其資金來源的合法性。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資金來源說明,乙方對說明的真實性負保證義務。
必要時,甲方可要求乙方提供相關證明。
第六條 甲方有權根據期貨交易所的規定或者市場情況調整保證金比例。
甲方調整保證金,以甲方發出的調整保證金公告或者通知為準。
第七條 在甲方認為乙方持有的未平倉合約風險較大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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