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銷合同
甲方(供貨方):
乙方(購貨方):
地址(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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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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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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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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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戶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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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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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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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在合約期內為乙方供應商品,達成如下協議:
一、商品的供應
1
、甲方向乙方供應商品的品種、數量以甲、乙雙方簽字確認并蓋章的訂單為準。
2
、甲方有新產品推出時,應第一時間推薦給乙方,以便共同創造商機。如乙方確定經營,將按乙方新商品入場程序辦理相關手續。
二、商品的質量
1
、甲方向乙方供應的商品的質量應當符合該商品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
2
、在甲方每次向乙方供應商品時,雙方可在訂單上對該商品的具體質量標準進行約定。甲方在供應乙方商品的同時應當提交所供應商品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
三
、商品的價格
1
、甲方向乙方供應的商品,除要執行國家訂價或國家指導價的,均由雙方協商訂價。
2
、基于保護商業秘密的地需要,甲方供應的商品交易價格以雙方蓋章確認的報價單為
準,報價單為每一具體商品供貨合同的組成部分。
3
、甲乙雙方積極配合,維護所經營商品的市場零售價的相對穩定和統一。甲方向乙方供應的商品的價格不得高于甲方向乙方及乙方分支機構所在地的其他客戶所供應同等商品的最低批發價。
4
、甲方在供貨價發生提價變動時,應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乙方,并在征得乙方同意的前提下,方可執行。否則,乙方仍按舊價和甲方進行結算,并允許乙方在提價生效前的訂單有效,以舊價進貨。
四、商品的包裝方式
1
、甲方向乙方供應的商品的包裝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通用方式。沒有通用的方式,應當采取足以保護商品的包裝方式,保證商品安全、衛生地運抵乙方。
2
、甲方商品包裝之標示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對于產地、原材料、用途、使用方法、警示語、保質期、生產期、保質條件等必須有清晰的標示。
3
、雙方可在訂單中訂明具體商品的包裝方式標準,乙方可要求在供應乙方的商品貼上貨號、條碼、標簽。商品的包裝費用由甲方負擔。
五、供應商品的期限、地點、方式
1
、乙方自
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
止向甲方采購貨品。
2
、訂單期限和供貨期限同具體的訂單規定。
3
、若乙方更改訂單,甲方在收到該更改通知后
日內未提出書面異議的,則視為甲方同意按更改后的訂貨交貨。
4
、供貨的地點由具體的訂單指定。
5
、供貨方式采用甲方一次性送貨,除非乙方要求甲方分開送貨。
6
、
購銷合同標準樣本.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