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屋個人租賃合同
合同是雙方協商一致的結果,可以避免雙方在交易或合作中出現分歧和糾紛。好的北京房屋個人租賃合同是怎樣的?這里給大家提供北京房屋個人租賃合同,供大家參考。
北京房屋個人租賃合同篇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現經甲乙雙方充分了解、協商,一致達成如下租房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及設施、設備:
二、租賃期限:,即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租金及交納時間:每月元,乙方應每月付一次,先付后住。第一次乙方應于甲方將房屋交付同時,將房租付給甲方;第二次及以后付租金,乙方應提前一個月付清。
四、租房押金:乙方應于簽約同時付給甲方押金元,到期結算,多余歸還。
五、租賃期間的其他約定事項:
1、甲乙雙方應提供真實有效的房產證、身份證等證件。
2、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設施、設備,乙方應注意愛護,不得破壞房屋裝修、結構及設施、設備,否則應按價賠償。如使用中有非人為損壞,應由甲方修理。
3、水、電、煤氣、電話、網絡、有線電視等的使用費及物業、電梯、衛生費等所有費用都由乙方支付。入住日抄見:水度,電度,煤氣度。所有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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