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保協議書
質保協議書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協議的重要性,簽訂協議可以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寫好協議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質保協議書,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質保協議書1
定作方:
承攬方:
(填寫全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過雙方充分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加工承攬的定作物
1.1 品名:腳手架表面鍍鋅處理
1.2 規格:以實際交付為準
1.3 數量:以實際交付為準
第二條 合同價款
2.1 合同價款總額或計價方式: 元每噸。
2.2 付款方式:按季結算,每季度底支付
第三條 加工成品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
3.1 質量要求:按照國國家標準
3.2 技術標準:(技術標準如硬度、強度、韌性、抗腐蝕、抗氧化等各種物理化學參數)
原材料的提供辦法及規格、數量、質量
4.1主要原材料 腳手架 由定作方提供。
4.5承攬方收到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之日起1日內檢驗完畢,不符合鍍鋅要求的,應在收到后3日內通知定作方。
第五條 特別承諾
5.1定作方在合同期內不再另行將腳手架產品鍍鋅工序交由第三方加工,承攬方為確保定作方產品產出量,不再承攬其他第三方的表面處理業務。
5.2任何一方違反上述約定,對方均有權解除被合同。
第六條 驗收標準和方法
6.1 驗收標準:、國家標準
6.2 驗收方法:全部驗收
6.3 定作方驗收承攬方所完成定作物的時間:收貨后3日內
6.4 定作方驗收承攬方所完成定作物的地點:定作方產內
6.5 驗收前承攬方應當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
6.6 對短期檢驗難以發現質量缺陷的定作物,在使用后1年內發現質量缺陷,定作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6.7 雙方就定作物的質量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以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提供檢驗證明為準。
第七條 交(提)定作物的時間和地點
7.1 雙方約定由承攬方自提待加工物,送交定作物。
7.1.1 自提定作物的時間: 定作方通知后3日內
7.1.2 自提定作物的地點: 定作方單位內
7.2 雙方約定由承攬方送交定作物
7.2.1 送交定作物的時間: 通知定作方后3日內
7.2.2 送交定作物的地點: 定作方單位內
7.3 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應當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所達成的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4 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計算:承攬方自備運輸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記日期為準;委托運輸部門運輸的,以發運定作物時承運部門簽發戳記日期為準;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攬方通知的提取日期為準,但承攬方在發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須留給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時間。
第八條 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
8.1 包裝要求:(應具體寫明包裝方式、包裝物品的材質、包裝的大小尺寸等)
8.2 費用負擔:包裝費用由承攬方承擔
第九條 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
9.1 定作物的運輸方式:汽車
9.2 運輸費用由承攬方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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