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租賃合同
通過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在合作過程中的責任和義務,減少溝通和協調的時間成本,提高合作效率。什么才算好的車牌租賃合同?接下來給大家分享一些車牌租賃合同,供大家參考。
車牌租賃合同篇1
甲方(車輛牌照承租人)
乙方(車輛牌照出租人)
經雙方自愿協商一致,乙方將自有北京車輛牌照租賃給甲方使用?,F就租賃車牌照事宜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乙方負責提供一套北京市車輛牌照租賃給甲方。
二、租賃期限:個月,自年月日起年月日止。租賃費用:元該協議簽訂7日內,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全部費用。
三、雖然甲方購買車輛依法登記在乙方名下,但該車輛所有權、使用權、處分權等權利均屬于甲方,乙方及其利害關系人不享有該車任何權利,無權以任何方式使用、抵押該車。
四、車輛牌照租賃期內上述車輛產生的一切責任、風險、費用及債務均由甲方承擔并處理。一切責任、風險、費用及債務與乙方無關。
五、車輛牌照在租賃期間甲方應為該車購買第三方責任險(保額五十萬)因任何事故給第三方(包括人、物等)造成損害的,應由甲方及其保險公司根據事故處理有關部門的裁決進行賠償,乙方沒有任何義務進行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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