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勞動合同
試用期勞動合同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試用期勞動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試用期勞動合同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試用期為,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工作。
甲方對乙方進行入職前的培訓,乙方參加考核合格后進入兩周實習期,不合格者甲方予以解聘,合格后進入試用期。
三、勞動紀律
詳見附表《公司考勤制度》并簽字確認。
四、勞動報酬
入職前培訓、考核不合格者培訓期間無底薪。試用期底薪(基本工資)+交通補助+話費補助+提成,基本工資:1800元/月。交通補助:50元。話費補助:100元。提成:詳見企業銷售人員管理辦法。出差補助:詳見企業銷售人員管理辦法。
五、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兩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或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2、乙方勞動未達到勞動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數量,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乙方不能勝任甲方安排的工作,或有其他原因需要解除勞動關系的,需提前一周提交書面辭職報告待批準后離職。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按勞動部《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甲方損失。
本合同期滿,試用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六、其他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公司有關規章制度執行。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試用期勞動合同2
試用期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后相互了解、選擇而約定的不超過6個月的考察期。在實踐中,大量用人單位為了避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往往在招用勞動者時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或者與勞動者簽訂一個單獨的試用期合同,約定期限一般為3個月到6個月不等,試用期合同期滿后再決定是否聘用該勞動者,從而方便勞動關系的處理。用人單位的這些做法是否合法可行呢?
必須明確:試用期內應當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試用期內不簽訂勞動合同,或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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