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承攬合同(開放性)(通用31篇)
廣告承攬合同(開放性)篇1
第七條附則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規定,由雙方協商做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
甲方(章):乙方(章):
住址:住址: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委托代理人(簽字):
電話:電話: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廣告承攬合同(開放性)篇2
委托方
承攬方
依照《中國合同法》、《中國廣告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廣告承攬要求。
1.1 項目(媒介):
1.2 廣告內容及有關證件名稱、編號 承攬方應按《廣告法》規定,認真審查上述證件。委托方提供虛假證件,應承擔相應責任。如委托方提供的廣告內容不合法,承攬方有權拒絕。
1.3 發布地點或形式:
1.4 顏色:按提供樣稿
1.5 規格或材料:
1.6 刊播次數、起訖時間、日期:
1.7 其他要求:
第二條 費用及支付辦法。
2.1 費用:
2.2 2.3 承攬方必須開具廣告業務統一發票,否則,委托方有權拒付廣告費。
第三條 驗收方式及期限:發布后一個工作日內雙方到場驗收,合格后合同生效。
第四條 違約責任。
4.1 委托方中途廢止合同,按未履行部分廣告費的___%,向承攬方償付違約金;超過合同規定期限付款,每逾期一天,按所欠款項的 2% 償付違約金。違約金明確后 30 天內支付。
4.2 承攬方不能完成合同規定的工作,退還未履行部分的廣告費,并按未履行部分廣告費的10___%,向委托方償付違約金;不能按期履行合同,每逾期一天,逾期未完成部分廣告費的 2% 支付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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