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普瑞均勝汽車電子有限公司
應屆生就業協議
甲方:寧波普瑞均勝汽車電子有限公司
代表人: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甲方為具有應屆生接受資格的用人單位,乙方為
2015
年應屆畢業大學生,雙方經雙向選擇,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就業協議:
一、甲方經過甄選面試評估決定錄用乙方,崗位為
;乙方經過慎重考慮也同意畢業后到甲方工作,并最終簽訂學校統一格式的三
方就業
協議。
二、在學校發放統一格式的三
方就業
協議后,甲乙雙方于
月
日
前簽訂三
方就業
協議,三
方就業
協議以郵寄方式寄往公司。
三、在雙方簽訂三
方就業
協議后,乙方條件符合寧波市應屆生接受政策的前提下(取得畢業證和學位證),甲方為其解決寧波市戶口及調檔。甲方負責辦理相關落戶和檔案手續,乙方應予以積極配合。
四、甲方要求乙方如期順利畢業,并取得畢業證書。
五、乙方工作地點為寧波市,入職起薪按雙方約定,享受年終獎金、年休假、工齡假;其他激勵、福利、社會保險制度按國家及公司規定。
六、乙方入職報
到時間為
2015
年
7
月中旬;公司報到入職后,勞動合同期限為
年,試用期
六個月
。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八、若雙方有一方未能履約,則違約方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寧波普瑞均勝汽車電子有限公司
日期:
年
月
日
兩方協議范文.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