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裝修瓷磚購銷合同(精選30篇)
蚌埠裝修瓷磚購銷合同篇1
需方:(以下簡稱甲方)廣分公司
供方:(以下簡稱乙方)材料有限公司
第一條目的和背景條款根據《中國民法典》、《中國建筑法》、《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就工程所需的磚供應事宜,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工程概況工程名稱:
建筑面積:甲方所做項目的面積
第三條質量要求
質量標準:乙方供應的磚應符合蚌埠地方標準第四條數量及質量的驗收
第四條乙方向甲方供應之磚,必須符合甲方要求約定的質量要求,質量檢驗以甲方要求的質量為準執行,若乙方對甲方質量結果有異議,可請雙方認可的質檢機構進行化驗仲裁。若所交付的磚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乙方應負責運回不合格品。
第五條運輸方式:由乙方負責運輸,到場量實際數量為準后卸貨。
第六條
1、價格價格及結算方式
結算方式:以上是明細表格,根據市場行情漲幅。
2、聯系方式:
甲方根據實際需求情況要求乙方供應所需磚規格、數量,以甲方采購員書面訂單或電話通知為依據進行供應。
第七條違約
1、在合同期內,如國家政策因素導致停產,雙方互不賠償,應結清材料款,此合同自然終止。
2、合同一旦簽訂,雙方均應依據約定如實、全面履行,如果合同一方發現另一方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可視為另一方違約。這種情形下,守約方應追究違約方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八條爭議解決方法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者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將由雙方當事人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協商一致,應將爭議提交蚌埠市法院解決。
第九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在合同執行期間,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效力。
第十條合同有效期至甲方工程結束。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都具有相同效力。
需方:供方:
需方代筆簽字:供方代筆簽字:
日期:20XX年XX月XX日日期:年月
蚌埠裝修瓷磚購銷合同篇2
甲方(需方):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
一、產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產品質量、金額
____
備注:以上價格為包干價,任何方均不在中途調價。
二、質量標準
質量應滿足《輕質高強飾面磚》JC/T2195-20XX以及企業標準執行,并滿足需方要求,以雙方簽字封樣為準,生產工藝為:墊板窯全通體磚,數量以需方的實際數量為準。
三、交貨地點、運輸方式及費用
供方負責運輸到需方指定的___市_XX區_____鎮_____施工現場,上車費及運費由供方負責,下車費由需方自理。
四、交貨時間
供方收到需方支付的定金后,開始對本合同約定的全部產品進行生產;供方在___日內開始向需方交貨,第一批貨在20XX年XX月XX日前供貨,并按照需方工程進度交貨。
五、驗收標準
需方在收到貨物后,按第二條規定標準進行驗收;如供方所供貨物有質量問題由供方承擔換貨及相關經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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