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激勵六個核心事項法律實務
股權激勵的目的,一方面對為企業經營至今作出的歷史貢獻的員工進行認可和獎勵,另一方面激勵并獎勵可能為企業未來經營成功做出貢獻的人員。
一、股份來源
實施股權激勵的股份主要來自于以下四個渠道:
?、俅蠊蓶|轉讓自己的部分股權
?、谠鲑Y擴股或者定向增發
?、酃蓹嗷刭? ④股權池
對于有限責任公司來說,大多會選擇增資擴股或大股東轉讓,也有來自于股權池的。而對于均為股份公司的三板企業而言,一般來說是股份的定向增發,股權池,或者是股票的回購,當然也有大股東的轉讓。
二、資金來源
在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權的激勵計劃中,需要激勵對象付出自有資金來購買激勵股權,大多數員工會選擇以個人的合法薪酬作為獲得激勵股權的資金,但是,借款也越來越多的成為資金的來源。
除此之外,還可以通過設立獎勵基金的方式解決資金來源的問題。對于公司來說,使用員工個人薪酬作為股權激勵資金的方式相對來說簡單易行,更有利于股權激勵計劃的順利開展。
三、定人
公司想要獲得健康長久的發展,取得更好的經營業績,需要留用核心人員,鼓勵突出員工,吸引優秀人才。
股權激勵的目的,一方面對為企業經營至今作出的歷史貢獻的員工進行認可和獎勵,另一方面激勵并獎勵可能為企業未來經營成功做出貢獻的人員。所以,定人的問題是股權激勵中的核心問題,也是難點問題。
在選擇股權激勵對象的時候,除了要求其認同公司的經營理念且價值取向一致,還要遵循以下原則:
?、賾鹇灾匾裕撼休d公司核心競爭力的關鍵崗位;
?、跐摿Γ簜€人發展潛力高;
?、畚磥硐∪毙裕簝韧獠肯∪毙愿?。
滿足這三個原則的,在公司崗位一般為核心高管、一般高管及專業骨干。如今股權激勵的對象也延伸到做出突出貢獻的員工和一般員工。
但獨立董事不得成為股權激勵的對象。對不同層面的人應該不同的對待,往往骨干層是我們股權激勵計劃實施的重點對象。
關于監事與獨立董事能否作為股權激勵對象的問題,我們將在下文“股權激勵的法律風險”部分做進一步闡述。
四、定量
定量一方面是定公司期權池的總量,另一方面是定每個人或崗位的量。
期權池是在融資前為未來引進高級人才而預留的一部分股份,如果不預留,會導致將來進來的高級人才如果要求股份,則會稀釋原來創業團隊的股份,這會對公司的控制權造成一些問題。
公司的期權池,10-30%之間較多,15%是個中間值。期權池的大小需要根據公司情況來設定。
公司初步擬定股權激勵方案的權益份額總量后,要多維度地根據激勵對象的職位、貢獻、薪水與公司發展階段,來確定其應得的激勵股權數量??梢韵劝床块T分配,再具體到崗位。
五、定價
激勵股權是作為免費福利發放給員工,還是讓員工付出相應的對價?先考慮第一種情形,員工免費獲得激勵股權,難免滋生這樣的想法:公司的股權是不是沒價值?
要讓激勵對象認識到,股權是一種稀缺資源,而且是一種具有資本價值、帶有金融屬性的稀缺資源,就要給激勵股權定個價,如此這樣,員工才會珍惜激勵股權,
股權激勵六個核心事項法律實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