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租賃合同
旅游租賃合同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那么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問題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旅游租賃合同,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旅游租賃合同 篇1
甲方(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旅游汽車公司):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進一步規范旅行社租車及旅游汽車公司的經營行為,共同維護甲乙雙方和游客的合法權益,有效避免旅游交通事故的發生,根據《旅行社條例》,《河南省道路旅游客運及旅游客運站管理暫行規定》,就三門峽市旅行社租用旅游車輛制訂本合同,甲,乙雙方務必共同遵照執行。
1、本合同為格式合同,原則上"一車次一合同",也可簽訂長期合同,但在每次租用車輛時應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詳細寫明各項用車要求,包括用車數量,時間,路線,價格,結算方式,司機食宿承擔等、書面確認文件沒有明確的內容,應以合同有關條款為準。
2、乙方接到甲方承運訂車通知后,應根據甲方要求,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確認或不確認、一經確認,雙方必須按照合同要求認真履行各自的責任、如乙方沒有約定要求車輛,乙方應當積極幫助甲方聯系符合旅游客運運營條件的車輛。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承運車輛應經公安,交通,旅游等部門檢驗年審合格并符合行業標準或合同約定標準,足額辦理乘坐人險,第三者責任險等保險手續,符合交通部門認定的旅游經營線路的旅游客車。
4、如甲方要求,乙方應在車輛使用前應向甲方提供使用車輛及駕駛員的相關資料,但必須出具公司派車單和檢驗單。
5、乙方在出車前,要認真檢查車輛性能,確保車況良好,保持車輛內外清潔衛生,并提前約定時間10分鐘抵達約定地點等候、駕駛員應有良好的服務態度,禮節禮貌和儀容儀表。
6、司乘,導游等人員要密切協作,共同搞好行車安全工作、不得搭乘無關人員、駕駛員要嚴格按照交通規則駕駛車輛,在行車過程中要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對單程行程或一日內行程在400公里(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客運車輛,乙方必須配備兩名駕駛員,增加的費用應計算在包車費用之內、每名駕駛員連續駕車不得超過4小時,24小時內駕駛時間累計不得超過10小時、在高速公路上行車時要嚴格遵守小型客車最高時速不超過110公里,大型客車,貨運(行李)汽車不得超過90公里的限速規定。
7、因乙方的原因發生安全事故,拋錨,漏接,車輛被查扣等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8、承運車費價格,一經雙方確認后即作為甲方向乙方付款的依據,結算方式由雙方自行協商、乙方在結算時應向甲方提供結算單,發票等有關票據。
9、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時間提供承運車輛,應提前48小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應支付約定車費5%的違約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時間提供承運車輛,又不提前24小時通知甲方的`,應當支付約定車費20%的違約金;在24小時內毀約的,應支付約定車費50%的違約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數量提供承運車輛,缺少的承運車輛視為不能按約定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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