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租賃合同
車輛租賃合同6篇(必備)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正式、規范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車輛租賃合同,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車輛租賃合同1
甲方:
乙方:
為明確甲方與乙方權利和義務的關系,根據平等互利、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乙方租賃甲方車輛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租賃車輛狀況及用途
1、乙方承租車輛具體車型車牌、租賃車輛的車況以交付車輛時雙方簽字確認的《租賃車輛交接單》為準;
2、乙方租賃車輛用途為:運輸。
第二條 租賃期限及租金的支付
1、租賃期限為1年,自年月至年月止,具體租賃時間以交付車輛時雙方簽字確認的《租賃車輛交接單》為準;
2、租金為每輛車每月元,租賃車為輛,支付方式為現匯;
3、自車輛實際交付之日起,每月15日前結算上月租金。
第三條 車輛事故處理及保險理賠
1、乙方承擔租賃期間保險。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若發生交通事故或車輛被盜等車輛損壞、滅失,乙方應立即向公安、交通、保險公司等部門報案,并通知甲方;
2、租賃期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甲方無條件配合事故處理、保險理賠等相關的一切事宜。事故賠償費用,首先由保險公司承擔,剩余部分依法處理。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1按時收取租金;
1.2甲方對乙方營運業務及駕駛員的信用有知情權,乙方應配合甲方了解,乙方不得隱瞞;
1.3租賃期間,甲方在不影響乙方正常使用車輛前提下可以對車輛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2、甲方的義務
2.1甲方為乙方提供的車輛不能存在故障、事故、待修以及任何形式的糾紛等情況,否則乙方有權終止協議,甲方承擔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運輸損失;
2.2甲方必須按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按時對車輛及營運手續進行年檢、年審,乙方承擔正常的且有正規票據的費用,因年審、年檢產生其他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甲方原因造成車輛手續脫審,脫保,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運輸損失。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租賃期間合法使用租賃車輛,甲方保證不干擾乙方正常的營運使用;
2、租賃期間,乙方須使用國標柴油并保證車輛日常維護保養;
3、乙方不得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對外發布對甲方及租賃車輛不利的語言或作出其他有損甲方及租賃車輛合法權益的行為。
第六條 車輛維修管理
1、租賃期間車輛日常維修保養由乙方負責;
2、車輛在交付使用1個月內,若車架、車廂、發動機、傳動、電路等主要設備系統發現損壞或故障,經確認非人為造成,甲方應為乙方更換車輛,否則乙方有權拒付租金。
第七條 合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不視為違約
1.1逾期交付租金超過30日;
1.2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甲方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不視為違約
2.1甲方交付的
車輛租賃合同 (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