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材料合同(精選3篇)
運輸材料合同篇1
合同編號:施合字第號
合同簽定時間:
合同簽定地點:
訂立合同雙方
托運方:
承運方:
根據國家相關運輸的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特簽定本合同,以使雙方遵照執行。
第一條運輸材料名稱、數量、規格、用途及運距
1、運輸材料名稱:
2、運輸材料數量:
3、運輸材料規格:
4、運輸材料用途:
5、運輸材料起運地點:途經到達地點:
6、運輸距離km。
第二條承運日期:
第三條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1、單價:XX元/噸公里(含稅)。合同價款以運輸單價與承運方實際拉運數量總噸數的乘積作為結算價款。最終結算價款以經雙方結算確認的運輸量為準。
2、托運方根據業主給付工程款的情況對承運方支付運費,承運方負責出具稅務發票,第四條托運方權利義務
1、要求承運方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質量及數量將貨物(材料)運到目的地,貨物(材料)托運后,托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取消托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材料)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并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承運方在運輸過程中,必須對貨物質量負責,嚴禁倒賣,特別強調在運輸過程中因承運方運輸車輛司機原因發生的一切交通及安全生產事故致使本人或他人人身損害,托運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和經濟損失,全部由承運人承擔。
3、承運人將貨物(材料)運到托運方指定施工地點,由托運方或托運方指定的收貨人(收料人)統一驗收、過磅計算數量及開票,否則托運方不予驗收及計量結算。
第五條承運方權利和義務
1、承運完成托運方指定的全部運輸任務,向托運方收取運費,運輸車輛由承運人負責配車。
2、承運方應配備具備營運資格的車輛和具備相應駕駛資格的司機,并為司機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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