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方工程承包合同
土石方工程承包合同(實用)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土石方工程承包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土石方工程承包合同1
發包方:承包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等規定,為明確雙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確保工程任務的全面完成,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則下,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南充市嘉陵區總真山觀音寺擴建土石方工程。
(二)工程地點:南充市嘉陵區總真山觀音寺
(三)工程內容:土方挖運回填。
(四)工程方量:挖方總工程量約4萬立方米。
二、工期
開工日期:工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年月乙方已充分考慮施工期間的環境影響、道路情況、車輛運輸、管理情況、施工檢查、政策變化以及可能出現群眾阻撓施工等一切可影響工程施工進度的因素。除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外,出現其他因素工期不予調整。合同生效后,乙方積極組織機械進場,在3天內開工。
三、工程質量
1、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等級。
2、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圖紙及資料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工程驗收時,應按實測方量驗收(GPS方格網數據結算為準)。
四、工程價款及結算
(一)綜合單價:
1、綜合單價:8.8元/立方米,本工程采用以挖方工程量為計量基礎的綜合單價包干,包括土石方開挖、排渣運輸、裝車費、場地平整、衛生費、及其他相關費用,雙方不得擅自改變合同價款。(如有其他地理地質即含有堅石或青石等因素變動,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2、此綜合單價為甲方指定地點倒土。(如超出指定運輸范圍、增加工程成本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3、此價款已包括物價變動及政策性調價因素的費用,按合同工期要求及相關工期指令而發生的趕工費。
(二)工程結算按下列方式辦理:
1、本合同的工程量是暫定數量,待甲乙雙方對實際施工數量共同測定匯簽并蓋章后作為最終結算的依據。如甲方提供的圖紙和說明書與實際不符,按實際簽證或實際工程量結算。
2、乙方施工進場前提供現場管理人員名單和施工組織方案給甲方,經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
3、乙方應認真按照設計圖紙和規范要求以及甲方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和檢驗,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應無條件重新施工,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
(三)工程價款結算
工程結束并經甲方驗收合格,甲方在3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全部結算工程款。
(四)工程價款撥付辦法:銀行轉賬支付或現金。
五、工程承包方式
(一)本工程實行施工總承包。乙方不得將合同約定的工程轉包給其他施工單位施工。工程開工后,如發現乙方有未按合同承諾實施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須按合同約定,在指定棄土點棄土,非經甲方同意,土石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外運,否則,每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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