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實驗室的制度
制度的存在使得工作流程更加清晰、崗位職責明確、管理方法更加高效,從而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質量。化學實驗室的制度怎樣寫才正確?接下來給大家整理化學實驗室的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化學實驗室的制度篇1
一、在實驗室工作的所有人員都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都應熟悉實驗室安全制度和其他有關安全的規章制度,掌握消防安全知識、危險化學品安全知識和化學實驗的安全操作規程。實驗室安全負責人應定期進行安全教育和檢查。實驗課指導教師和研究生導師都有責任對學生進行實驗前的安全教育,并要求學生遵守實驗室的安全制度。
二、未經學院批準,實驗室不得擅自安排院外人員做實驗。新進實驗室做實驗的人員(含研究生、本科生、臨時人員等)均須經過安全培訓和考核,雙方簽訂安全責任書。實驗室短期聘用院外人員須填寫“臨時在實驗室工作的院外人員登記表”,在院安全管理辦公室備案后方可進實驗室做實驗。
三、實驗人員應熟悉室內水、電、氣的總開關所在位置及使用方法。遇有事故或停水、停電、停氣,或用完水、電、氣后,使用者必須及時關好相應的開關。
四、實驗人員應熟悉安全設施的位置及使用方法,自己所在位置及疏散方向。滅火器使用后不可放回原處,使用者應及時報告院安全管理辦公室進行更換。
五、進行具有危險性實驗的任何人員必須事先制定縝密的操作規程并嚴格遵守,應熟悉所用試劑及產物的性質,對實驗中可能出現的異常情況應有足夠的防備措施(如防爆、防火、防濺、防中毒等);進行具有危險性實驗(如劇毒、易燃、易爆等)的過程中,房間內不應少于2人;操作者必須佩戴防護器具(防護鏡、口罩、手套等);處理危險廢棄化學試劑(金屬鈉、丁基鋰或無標簽的危險化學品)的操作或危險性很大的實驗(如高壓實驗、放大試驗以及能產生危險
化學實驗室的制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