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地轉讓合同
(必備)場地轉讓合同15篇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那么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場地轉讓合同,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場地轉讓合同1
甲方(轉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雙方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在平等互惠、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場地轉租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嚴格遵守。
一、租賃場地及用途
(一)甲方同意將原承租崇左市公安局的位于 南寧市大沙田金象大道原地區看守所場地及場地內四套平房(以下簡稱"場地",甲方現在該場地經營廢舊回收。)轉租給乙方使用,場地面積約600 平米,甲方應當保證其享有場地的合法出租權,保證乙方享有該場地的合法使用權;
(二)乙方承租場地用于 經營餐飲 ,場地用途乙方可自行調整;
(三)乙方承租期間可將場地轉租給他人使用。
二 、租賃期限
(一)租賃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期滿,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與甲方或崇左市公安局續訂租賃合同。
三、租金、轉讓費及稅費
(一)租金每月人民幣 元,按月交。首期租金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交清,以后每期租金乙方在上期租金到期前五日內向甲方交清;
(二)乙方需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向甲方交納轉讓費 元;
(三)有關場地使用的水電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經營的相關稅費與甲方無關。
四、場地交付、收回及使用
(一)甲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將場地交付給乙方使用,交付時雙方應對場地內的設施設備、物品進行清點,列好清單后雙方簽字確認;
(二)乙方有權根據自身需要在場地上建設和裝修,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甲方應當保證乙方能夠正常的使用場地,乙方不得將場地用于非法活動,甲方不得干預乙方按約合法的使用場地,本合同期間乙方經營活動受到干擾時,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處理;
(四)因合同到期或雙方解除、終止合同,乙方應當在合同到期或解除、終止合同當日將場地完好的退還給甲方,甲方收回場地時雙方應對場地內的.設施設備、物品進行清點,列好清單后雙方簽字確認,場地交付后乙方在場地內添置的設施設備、物品歸乙方所有,乙方退還場地時有權進行處置。
五、合同的解除及終止
(一)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收回場地,押金及已交租金不退,給甲方造成經濟失的,乙方并應全額賠償:
1、利用場地進行非法活動;
2、私自將場地進行買賣、抵押、贈與;
3、拖欠租金超過一個月。
(二)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甲方應當雙倍退還乙方押金及已交租金,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并應全額賠償:
1、不具備合法的出租資格;
2、不能保證乙方正常的使用場地;
3、嚴重干預乙方按約合法使用場地;
4、逾期交付場地超過半個月。
(三)因自然災害、政府拆遷、法律政策調整等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的,本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均不需承擔違約責任,但甲方應當退還乙方已交租金,拆遷等補償歸乙方所有。
六、違約責任
場地轉讓合同精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