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租用土地協議
甲方:
乙方:
為了發展地方經濟,合理利用土地資源,并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保護雙方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當事人秉著誠實、自愿、等價有償的原則,訂立本協議。
利用土地的詳細情況:
甲方將三岔鎮光榮村
6
組的
畝土地的使用權臨時租用給乙方建立
2016
年同三路提升工程項目部用于建立攪拌場。
租用土地的詳細情況
總面積:
畝
,
其中:土
畝;果園:
畝;
租用期限
本協議項下的土地使用權租用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租金;土每畝青苗費
元,果園每畝
元支付租用費用,簽訂協議后乙方一次性付清。按期限的租金共計:
元,大寫:
。
相關事項
甲方將土地租用給乙方期間如果出現安全隱患和責任事故由乙方全部負責,對甲方無關。
為了保證以后村民正常種植農村物,乙方交保證金
2000
元
(貳仟元整),此保證金由
光榮村村委會代為保管
,
等覆耕后
,
驗收合格后光
榮村村委會退還乙方保證金
.
五、其他事項聲明
(一)在租用期內,甲方不得隨意收回土地使用權;在協議期間,乙方擁有該地的使用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經營策劃
臨時租用土地協議.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