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業流動資金借款合同
建筑企業流動資金借款合同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建筑企業流動資金借款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建筑企業流動資金借款合同1
合同編號:
貸款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聯系方式: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借款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聯系方式: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保證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聯系方式: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貸款種類
借款種類為:
二、借款金額
借款金額為:(大寫)
三、借款用途
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于:
2.借款人擬改變借款用途的,應經貸款人書面同意。
四、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為月息 。按季收息,利隨本清。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調整后的規定計算。
五、借款期限
借款時間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借款實際發放和期限以借據為憑分 次或一次發放和收回。借據應作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本合同項下貸款的還期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分 次還款,具體還款時間與金額如下:
借款人用于歸還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的資金,包括但不限于:
七、保證條款:
借款方請 作為自己的借款保證方,經貸款方審查,證實保證方具有擔保資格和足夠代償的.能力,保證方有權檢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償還借款本息的責任。必要時,借款方可以從保證方的存款賬戶內扣收貸款本息。
八、違約責任:
1.簽訂本合同后,貸款方應在貸款方提出借據 日內(假日順延)將貸款放出,轉入借款方賬戶。如貸款方未按期發放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的貸款利息的 %計算向借款方償付違約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加收貸款利息的 %罰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資積壓或損失浪費,或進行非法經營,貸款方不負任何責任,并有權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或從存款賬戶中扣收貸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轉移并違約使用資金,貸款方有權商請其他開戶行代為扣款清償。
3.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款方需要將借款展期,應在借款到期前 日內向銀行提出申請,有保證方的,還應由保證方簽署同意延長擔保期限,經貸款方審查同意后辦理展期手續。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并按銀行規定加收逾期利息和罰息。如企業經營不善發生虧損或虛盈實虧,危及貸款安全時,貸款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
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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