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出租車轉讓合同
【薦】實用出租車轉讓合同(集錦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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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出租車轉讓合同1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議,甲方將出租車股份轉讓一半給乙方,特訂如下協議,希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將出租車作價柒 萬元整轉讓一半給乙方。
合伙前所有權歸甲方所有,合伙后,甲、乙雙方平等共同擁有出租車所有權。
車輛營運期間,正常損壞維修費、公司上繳費用由甲、乙雙方共同負責,但人為損壞,如甲方損壞,由甲方負責原質原樣修復,經乙方驗收方可,如乙方損壞,乙方負責原質原樣修復,經甲方驗收方可。
車輛營運期間,所發生的一切交通事故、違章、電子抄牌、車輛被搶及所有人身安全等一切責任及經濟損失,各自負其責任,并且耽誤的時間按白天120元計算,晚上元計算賠給對方。
如果在正常的維修及公益活動中所耽誤的時間,雙方協商解決。
雙方交班時均應保證車況良好,駕駛時發現異常,應及時停車修理,有礙安全有權拒駛,營運期間不準帶學徒,不能違法違章經營。
乙方與甲方合作期間,即與公司所簽訂合同期間,乙方不能私自將股份轉讓,乙方欲轉讓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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