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損失保險合同起訴狀(精選35篇)
車輛損失保險合同起訴狀篇1
原告:______福州甲公司住所:______福州市
法定代表人:______丙,電話:______郵編:______
被告:______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住址:______福州市五一中路88號平安大廈28、29層郵編:______350005
法定代表人:______吳軍電話:_____,95512
被告:______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中心支公司,住址:______福州東街43號新都會財經廣場七樓,郵編:______350001
法定代表人:______石敏熙電話:_____,95512
訴訟請求
1、判令兩被告立即向原告賠付車輛損失險保險金RMB462158元(具體金額以車損司法鑒定結論為準)和車輛施救費RMB1000元;
2、判令兩被告承擔本案全部訴訟費用和鑒定費。
事實和理由
20XX年8月15日,原告為其車牌號為閩A-____的奔馳轎車向被告投保了包括車輛損失險及其不計免賠率在內的機動車輛保險,保險金額為570000元RMB,保險期間為一年(自20XX年8月22日零時起至20XX年8月21日二十四時止),保險費用為RMB11242.55元。原告當日就全額向被告支付了上述保險費,被告未向原告交付保險條款,更沒有按照法律規定向原告明確說明保險合同中有關于保險人責任免除條款。
20XX年9月15日凌晨,原告公司總經理陳____駕駛被保險車輛從寧德返回福州途經XX縣高速路口處,遇暴雨襲擊,路面積水致行駛中的被保險車輛發動機損壞,陳____及時報險,被告派員至現場查勘后,原告支付拖車費RMB1000元,將出險車輛拖至被告指定維修單位___福州東星奔馳汽車特約維修公司,經該公司維修核價,修復車輛需支付費用合計RMB462158元。隨后,原告要求被告承擔車輛損失保險責任,被告以發動機部分損失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為由向原告發出《機動車輛保險拒賠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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