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品牌加盟商招商代理協議(通用3篇)
餐飲品牌加盟商招商代理協議篇1
甲?方(特許人):
地?址:
電?話:
乙?方(受許人):
地?址:
電?話:
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依據《___》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特許人授權受許人在指定區域進行____加盟代理和推廣,并就相關事宜達成一致:
一、宗旨
1、特許人依法擁有____系列產品和品牌的知識產權,受許人只有經過特許人的允許,才可以使用____的名稱、___、圖案、色彩等受法律保護的知識產權?(以下統稱名稱和___)。
2、受許人愿意通過使用特許人的運營體系和操作系統,在接受根據合同條款和在本合同所規定的區域特許開設、推廣____加盟連鎖門店,銷售特許人相關指定產品。
二、受許人的法律地位
1、受許人以自身名義自付費用,作為___的經營者進行其活動。因此,受許人須接受對所有經營者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別是有關資格的規則以及社會的、財務的和商業的要求。作為一個___的經營者,受許人應就其活動自負一切風險和從中獲利。
2、受許人不是特許人的代理人、買賣代表,也不是他的雇員或合伙人。受許人不是作為特許人的傭金代理人,受許人無權以特許人的名義簽訂合同,使特許人在任何方面對第三人承擔責任,或由特許人負擔費用,承擔任何義務。
三、授予的各項權利
為了使受許人正常經營,特許人授予受許人下列各項權利:
1、使用____名稱和___的權利。
2、在引進以及經營過程中從特許人處獲得技術、商業、法律和經營等方面指導的權利。
3、在經過核準區域和核準建筑物內,按本合同產品專利費及價格體系的約定,經營____專賣店相關指定產品的權利。
4、享有本合同約定區域的獨家加盟代理權的權利。
5、享有核準區域內所開設、開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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