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機構委托合同(通用3篇)
監理機構委托合同篇1
合同編號:______
發包方: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職務: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
通訊住址: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
聯系人:______
電話:______
傳真:______
帳號: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
監理方: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職務: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
通訊住址: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
聯系人:______
電話:______
傳真:______
帳號: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
為了確保工程建設質量,提高工程建設水平,充分發揮投資效益,促進工程建設監理事業的健康發展,發包方基于《中國民法典》、《工程建設監理規定》、《中國建筑法》等單行法律、法規有關監理的規定,委托有監理資質的監理機構依據國家批準的工程項目建設文件、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對____工程建設實施的監督管理。
第一條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1.工程項目是指發包方委托監理方實施建設監理的工程建設項目。
2.發包方是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的、委托監理業務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監理方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4.監理機構是監理方派駐本工程項目現場直接承擔監理業務實施的組織,由總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以及其他人員組成。
5.建設工程監理是監理工程師根據本合同約定履行其職責,包括正常的監理工作和額外的監理工作。
6.總監理工程師是由監理方提名并經發包方同意后,委派到監理方履行本合同的現場負責人。
7.承包方是指與發包方簽訂工程建設合同的施工人。
8.天是指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之前的時間段。
9.月是根據公歷從一個月份中的任何一天開始到下一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段。
10.本合同指經雙方簽署并生效的本監理合同。
11.工程建設合同是指發包方與承包方所簽署并生效的有關本工程項目建設的合同。
12.進駐是指監理方和監理方人員進入工地,開始實施或準備實施監理業務的行為。
13.現場是指建設項目實施的場所。
14.地方法規和規章是指省級人民代表大會或常務委員會和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法規和規章。
15.第三方是指除發包方、監理單位以外與工程建設有關的當事人。
第二條 適用法律、法規、規章和監理依據
1.適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是中國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有關部門的規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和規章。法律是由全國人大及常委會制定的。行政法規是由國務院制定的。
2.監理工作的依據是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技術標準、經有關部門批準的工程項目建設文件以及工程建設合同文件和本合同文件。這里的技術標準是工程建設標準的一種。工程技術標準是指在工程建設中各類工程的勘查、規劃、設計、施工、安裝、驗收等需要協調統一的事項所需要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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