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出
讓
方)
與
(作為收購方)
之
股權收購協議書
年
月
日
目錄
1.
定義和解釋
2.
協議
的
生效
3.
成交前應采取的行動
4
.
股權收購
5.
購買價款及支付方式
6.
出讓方的承諾及保證
7.
收購方的承諾及保證
8.
股權交割
9.
保密和公告
10.
不承擔的責任
11.
交割后的承諾
12.
保密和公告
13.
協議終止
1
4
.
違約責任
1
5
.
適用法律和爭議的解決
1
6
.
通知
及聯絡
1
7
.
其他
本
協議
書由下列各方于
年
月
日在
簽訂:
收購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號:
組織機構代碼證號:
收購
方
(收購方為自然人適用)
:
地址:
國籍:
身份證號:
出讓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號:
組織機構代碼證號:
出讓方
(出讓方為自然人適用)
:
地址:
國籍:
身份證號:
(出讓方和收購方以下合稱“各方”,單獨
一位
稱“一方”)
引言
A.
系
一家
根據
(
填寫
目標公司
所在國)
法律注冊
并
有效
存續的
(填寫
目標
公司性質)
,
法定注冊地址為
(
下稱“
公司
”
)
。
公司主營
業務
(下稱“業務”)
。
B.
出
讓
方合計擁有公司
%
的股權
。
C.
根據本協議約定的價格、條款和條件,出讓方同意向收購方出售公司
%
的股權;根據本協議約定的價格、條款和條件,收購方同意向出讓方購買公司
%
的股權
(
下稱“出售股權”
)
。
D.
在
收購
方收購
出售股權后,公司股權
結構為
,
公司將變更為
一家
(填寫公司資本性質,如中外合資、外商獨資等)企業。
鑒于
此,
各方約定如下:
定義和解釋
1.1
定義
除非
收購方和出讓方
另有
約定
,
否則
本協議中使用的一切詞語
均
具有以下規定的
相應
含義:
一般公認會計準則:
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臺灣
地區
)
被
普遍接受的
中國
會計準則。
關聯
公司
:
指直接或間接控制
公司
、受
公司
控制或與
公司
共同受控制的任何公司??刂剖侵钢苯踊蜷g接地擁有有關公司至少
50%
的投票權。
賬目:
經審計賬目:
系指公司經審計的截至經審計賬目日(含)十二個月(
12
)期間的賬目。
經審計賬目日:
生效日:
營業日:
交割日:
賬目:
交割:
權利負擔:
指任何質押、抵押、留置、選擇權、限制、優先購買權、
優先權、第三方權利或權益、任何種類的權利負擔或擔保權益、或者有類似效力的任何類型的優先安排(包括所有權保留和信托安排)。
損失
:
指任何損失、損害、責任、義務、索賠、費用、開支(包括調查費用和合理的律師費)、罰金、罰款、有形或無形資產價值減少等。
稅:
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或任何其他司法管轄區的國家、地區的各級財政機關、稅務機關、海關或其他任何政府部門征收的任何形式的稅、預扣稅、關稅、收費、分攤或者任何性質的征收款(包括與之相關的任何形式的罰金、罰款、滯納金和利息)。
元
:
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定貨幣
人民幣(
RMB
)單位
。
(
其他定義可
根據
交易
實際情況進行補充)
1.2
解釋
在本協議中,除非另有明確說明:
1.2.1
對任何引言、條款、附件、附表的援引均指對本協議引言、條款、附件、附表的援
股權收購協議(律師整理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