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車輛制度
制度的制定和維護需要考慮到組織內部的利益和權力關系,以確保制度的公正性和可行性。單位車輛制度規范是怎樣的?下面給大家整理了一些單位車輛制度,供大家參考。
單位車輛制度篇1
一、車輛任務
接送公司業務客戶。
經理級以上人員外出公干。
經批準的一般職員辦理重要或緊急公務用車。
二、因公用車
2.1如需使用公司汽車需向管理部申請,申請人應詳細填寫《用車工作申請單》。
2.2除緊急公務外,當日的《用車工作申請單》應于上班后半小時內送至管理部,以便能在適合各申請人之使用情況下盡量合理安排,以充分保證各部門的&;39;用車。
2.3財務部用車運送現金優先。
2.4車輛使用人應按申請用車時間準時出發.任何出發前等候二十分鐘以上的用車或需要在目的地長時間等候的用車均應及時向管理部通報,以盡量避免影響其它工作.
2.5每次出車,用車人憑《用車工作申請單》乘車,司機按《用車工作申請單》的內容出車,任務完成后司機應及時將《用車工作申請單》交給管理部,并準備下次出車.
2.6為了確保安全、合理調配車輛,長途出乘必須經部門經理和行政部經理批準,并提前一天申請.如無特殊理由當天的長途將不予批準.
三、緊急用車使用程序
3.1緊急用車系指發生下列情況時的用車:
3.1.1需緊急救治的公司受傷、發病人員;
3.1.2緊急工作任務;
3.1.3重要客戶臨時需要
3.2緊急用車可以不經申請,但須及時通知管理部,且事后補辦《用車工作申請單》
3.3若公司車輛已全部外出,則用車人可按公司有關規定搭乘出租車輛,但原則上以四公里以內乘公共汽車為準.
四、其他用車
4.1公司的客戶在特殊情況下可以借用公司車輛,但須經公司總經理室批準,并填寫《用車工作申請單》。
4.2未經公司總經理室批準,公司車輛不得借予任何人私用。
五、管理權限
5.1管理部負責車輛及司機的管理
5.2非經公司副總以上領導決定或指定,本公司其他員工不論是否持有有效駕駛執照,均嚴禁駕駛公司車輛
六、安全規定
6.1員工加班需用車輛請盡早提前通知管理部.
6.2為保證行車安全和次日的工作,司機加班一般不得超過24:00,各位員工應從嚴掌握,因特殊情況申請24:00以后加班的,須經部門經理和管理部批準。
單位車輛制度篇2
1.目的
為合理安排車輛使用,提高車輛使用率,節約公司車輛使用的費用,使之規范化、秩序化,特制定此作業辦法。
2.適用范圍
公司車輛使用與管理
3.權責
管理部負責對列入公司管制車輛的統一管理和調度;財務負責對相關發生費用審核控制。
4.資料
4.1列入公司管制車輛為:(別克)、(長安之星)、(奧拓)、(皮卡)。上述車輛由管理部總務負責管理。
4.2出車作業流程
用車人員提前半天填寫“用車申請單”→各部門經理、廠長簽核→總務組填寫“出車單”→司機憑單出車→辦事→回廠。
4.3出車審批
4.3.1市區公務出車由用車部門/用車人提出,經各事業部經理、廠長審核后,由管理部核準后派車;
4.3.2本地區出車由用車部門/用車人提出,經各事業
單位車輛制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