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學校實驗室的管理制度
制度的制定不是一次性的工作,需要不斷地對其進行維護和更新,以確保制度始終符合組織的需求和發展。接下來給大家分享關于學校實驗室的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寫關于學校實驗室的管理制度有所幫助。
關于學校實驗室的管理制度篇1
一、小學科學實驗室應以符合配備標準的儀器設備和科學規范的管理,為教師演示實驗、學生分組實驗以及課外科技活動的開展,提供有力的保證。
二、每學期末實驗室應根據教學要求編制好下學期儀器設備、器材補充計劃報學校審批購置,并在開學后根據任課教師實驗計劃安排編制好各年級的實驗教學計劃和實驗室使用安排情況表
三、實驗室的儀器設備應做到帳目清楚,帳、物相符。必須具有區統一印制的《教學儀器設備(器材)總帳》、《教學儀器設備(器材)明細帳》、《教學儀器(器材)添置流水帳》、《教學儀器設備(器材)報廢帳》、《低值易耗品明細帳》等管理帳冊。在帳務管理中,應做到記帳及時、流程規范、填寫完整、準確無誤,逐步實行帳冊資料電子化管理。
四、儀器設備的存放應分門別類,入櫥存放,科學有序,排列整齊,定櫥定位。要做到一櫥一號(儀器櫥號)、一櫥一卡(儀器櫥內儀器存放目錄卡),保證物卡一致,帳卡相符。
五、儀器設備的保管應注意防火、防潮、防霉、防腐蝕、防變形、防碎裂等。
六、儀器設備借出或使用歸還后,要及時登記、清點、檢測、擦凈、歸位,發現短缺、損壞,要按有關賠償規定處理。
七、儀器設備借用、使用、損壞、維修必須及時記錄。儀器設備應經常處于隨時可使用狀態。實驗室應設有《借還物登記簿》、《儀器設備損壞維修登記簿》等簿冊。
八、嚴格執行報廢規定,凡損壞而又不能維修或失去維修價值的儀器設備,應予報廢。單價在800元以下的,由校長審批;單價在800元以上物品,或單價在800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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