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廣告宣傳方案
企業廣告宣傳方案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順利進行,就需要我們事先制定方案,方案可以對一個行動明確一個大概的方向。怎樣寫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企業廣告宣傳方案,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企業廣告宣傳方案1
通過有效的促進產品銷售,鞏固已有的市場,開拓新市場,成為企業發展的重要手段。
納稅籌劃是納稅人為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的目標,在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對納稅事項進行設計、運籌,科學地安排經營、投資、理財活動,合理地降低稅負,以獲得最大經濟利益的一系列籌劃活動的總稱。企業在進行廣告宣傳策劃時,應當考慮所采用的宣傳方式,因為不同的廣告形式可能導致企業的稅收負擔不同。因此廣告宣傳策劃有必要進行納稅籌劃,使企業既達到了宣傳產品的效果,又可以節約稅收成本。
《企業所得稅扣除辦法》(國稅發〔20xx〕84號)規定:納稅人每一納稅年度發生的廣告費支出不超過銷售(營業)收入的2%的,可據實扣除;超過部分可無限期向以后納稅年度結轉。但納稅申報扣除的廣告費支出,必須同時符合3個條件:第一,廣告是通過工商部門批準的專門機構制作的;第二,已實際支付費用,并已取得相應的發票;第三,通過一定的媒體傳播。
除了通過媒體發布的廣告外,納稅人每一納稅年度發生的業務宣傳費(包括未通過媒體的廣告性支出),不超過營業收入的5‰的,可據實扣除。
案例一:20xx年3月,凱悅服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凱悅公司)為擴大產品宣傳,促進產品銷售進行廣告費和業務招待費的納稅籌劃如下:
一是公司自己進行策劃、實施。采取在各個專賣店掛橫幅及高速路口制作廣告牌的方式宣傳新產品,先委托光華公司制作橫幅、廣告牌,然后向工商等部門申報,經審批后懸掛橫幅、安裝廣告牌。這種方案大致需要費用90萬元;方案二是委托s廣告公司進行策劃、設計并通過電視臺播出,需要費用98萬元。如果單純從費用上比較,公司自身操作比廣告公司操作要節約8萬元。但根據稅法規定,企業自身操作只能作為業務宣傳費在企業所得稅前列支,扣除比例不超過營業收入的5‰;而通過廣告公司操作則可以作為廣告費在企業所得稅前列支,扣除比例為不超過營業收入的2%。兩項費用在稅前的可扣除比例不同,業務宣傳費的扣除比例相對低,納稅申報時容易引起納稅調整。分析如下:
凱悅公司20xx年實現銷售收入10 000萬元,則銷售收入的2%為200萬元;銷售收入的5‰就是50萬元。根據企業所得稅扣除辦法,通過廣告公司操作,花費的廣告費98萬元可以全額扣除,而企業自身操作花費的費用即業務宣傳費90萬元中按規定只能扣除50萬元,還有40萬元不能扣除,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10萬元。
可見,通過廣告公司操作比自身操作要節約所得稅10萬元,為公司增加2萬元利潤,因此,從納稅籌劃的角度看,在同樣的宣傳效果下,廣告公司策劃、設計的方案有利于減輕稅收負擔,從而使公司獲得最大的稅收收益。
納稅籌劃是有時效性的。20xx年1月1日我國開始實施的`《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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