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嬰店加盟合同范文二:
甲方:
電話:
乙方: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誠信合作”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1
、甲方將母嬰店母嬰加盟于乙方。
甲方擁有注冊商標的所有權。乙方交給甲方母嬰加盟費元。
試用期限為一年,并每年交甲方母嬰加盟店管理費元,如果乙方要將母嬰店轉讓別人,另一方不得再使用這個母嬰。如果在繼續使用
就要按甲、乙雙方簽訂的合同繼續交管理費用。
2
、甲方為乙方提供貨品,員工培訓,店內促銷方案,乙方可以定期來甲方母嬰店培訓,甲方不收取任何培訓費用,培訓如須買產品,乙方自行解決。
3
、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好好經營,不得惡意壓價,不得拖欠員工工資,如有違規,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4
、甲方會按乙方要求定期為乙方店內員工培訓,時間由甲、乙雙方來定,乙方為甲方培訓老師提供正常吃住,不管工資。
5
、合同期限以簽字之后開業算起,期限為一年內有效,合同期滿后,重新簽字管理合同,期限也為一年。
本合同未盡事宜部分,雙方應協商解決并制定補充協議。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母嬰店加盟合同范文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