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考勤規章制度
員工考勤規章制度
在現在社會,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員工考勤規章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員工考勤規章制度1
為進一步加強紀律作風建設,增強紀律作風教育整頓活動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提高廣大干警遵守紀律的自覺性,提高工作質量效率、樹立人民法院良好的執法形象,結合我院隊伍建設的實際,經黨組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1、全體工作人員要遵守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不準遲到、早退。
2、工作時間離開工作崗位必須請假,擅離崗位者按曠工處理。
3、請假辦法及批準權限:工作人員請假不滿一天者須經所屬科室負責人批準;一天以上者,經所屬科室負責人同意并報分管院長批準;三天以上者須經院長批準。庭室主要負責人請假一天以上的由院長批準。
4、請事假一天(含一天)以上者,要有書面請假條,批準人在假條上簽字有效,假條交政工科記錄考勤。
5、請三天(含三天)以上病假要有醫院病假證明,否則不予準假。
6、請假者應在批準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原則上不準假后補辦手續。
7、所有請假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假期,不得無故超假。請假人員到崗后,應向原批準領導銷假。
8、不按規定考勤的庭室,取消其評先資格;事假超過20天,病假超過30天,曠工超過3天,遲到、早退超過50次的`個人,取消全年評先資格;事假超過30天,病假超過50天,曠工超5天,遲到、早退超過60次者,不得參加年度考核(法定假期除外),曠工或者無正當理由逾假不歸連續超過15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越過0天的,予以辭退。
9、本制度下發之日起執行,原考勤制度同時廢止。 最新員工考勤規章制度 篇4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三、作息時間
公司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四、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樂捐10元劃入水果基金: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五、請假制度
1、假別: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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