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湘香生態農業
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股權合同書
甲方:陳文彬 乙方:
住址: 住址:
身份證號碼:
430426198310051412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13510087071
聯系電話:
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經過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根據平等互利、相互信任的原則,就共同投資成立公司事宜,訂立本合同
。
關于公司
各自
以
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
任
。
各方
按
其出資比例
分
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1、公司注冊全稱為:
湖南省湘香生態農業
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2、
雙
方出資額和出資方式如下:
甲方出資:
乙方出資:
大寫:
大寫:
出資方式:
出資方式:
出資所占公司份額: 出資所占公司份額:
3、公司住所:湖南省衡陽市
石鼓區角山鄉
蓮花塘老屋組
4、公司法人代表:陳文彬
5、公司經營范圍:生態農業綜合開發;旅游飯店;餐飲服務;農業技術及開發信息資
詢
;農產品、中藥材種植、加工及銷售;畜禽、水產養殖、加工及銷售;牲畜屠宰;花卉、樹木種植;農資銷售;農業基礎工程設計、施工;會議服務。
第三條、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公司不設立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和監事,任期三年。
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條規定出資并簽約后,即成為公司股東。
股東須遵守公司法以及公司各項規章制度,以身作則;每一位股東均代表公司形象,并有責任和義務維護公司權益。
全體股東的共同
義務如下
:
出資義務。
.
參加股東會會議的義務。參加股東會會議既是股東的權利,同時也是股東的一項義務。股東應當按照公司機構通知的時間、地點參加股東會會議,不能親自參加時可以委托其他股東出席股東會會議并行使表決權。
不干涉公司正常經營的義務。股東依據公司章程規定的關于股東會的權限以及
公司法
規定的股東權利行使權利,應當尊重公司董事
和監事依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各自履行自己的職責,不得干涉董事、經
營管理者
的正常經營管理活動,不得干涉監事的正常工作。
特定情形下的表決權禁行義務。公司法第
16
條第
2
、
3
款規定,
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
擔保
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被提供擔保的股東或者受被提供擔保的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關于該事項的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的表決?!?不得濫用股東權利的義務。
甲方為公司的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及重大事項的決策,
具體職責包括:
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手續;
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
審批日常事項;
每周進行一次股東例行會議,對公司上階段經營情況進行總結,并對公司下階段的運營進行計劃部署。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
但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
1
)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
2
)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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