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鋪合同租賃
簽訂合同可以建立雙方或多方之間的信任關系,促進雙方的合作。寫好商鋪合同租賃不是那么簡單,下面給大家分享商鋪合同租賃,供大家參考。
商鋪合同租賃篇1
甲方(賣方):身份證號:
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就位于(注意:應與商鋪產權證上的地址一致)的商鋪的整體買賣事宜,根據《合同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有關法律之規定,雙方在遵循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下,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受讓甲方位于_______________的商鋪現房(以下簡稱商鋪),商鋪具體狀況如下:
?。?)產權證號為,土地使用權證號為。
?。?)商鋪座落在,結構為磚混;
(3)商鋪產權面積平方米。
(4)商鋪占用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為國有,國有土地使用權以出讓方式獲得;
?。?)商鋪目前部分被租賃(承租人為,租期截止為,租金為,具體詳見租賃合同)。以上系甲方對商鋪基本情況的陳述,甲方保證對所轉讓的商鋪擁有完全的所有權、處分權和收益權,不存在任何權利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權、優先購買權等)。乙方以甲方的保證和陳述為基礎,決定整體買受上述商鋪。
甲方保證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得與上述商鋪的承租人再訂立任何有關租賃性質的合同,原租賃合同在未征得乙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展期、續租。否則導致商鋪遲延交付的,甲方應按每遲延一日元的標準向乙方承擔違約金。
第二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上述商鋪轉讓包干價款共
計人民幣萬元,小寫(元)。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給定金人民幣萬元,合同履行過程中該定金可抵作購商鋪款。
甲方應在合同生效后日內將上述商鋪的抵押予以解除,使上述商鋪完全具備過戶至乙方的條件。(注意:解押資金為商鋪的現余抵押貸款額:萬元+萬元借款)
甲方應在商鋪的抵押解除后日內將此商鋪過戶至乙方名下,乙方應在辦妥上述商鋪過戶手續的當日將價款元一并支付。(注意:價款為付足上述商鋪的款項)。
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上述商鋪無法按照合同約定的上述時間辦理過戶手續給乙方,視為甲方重大違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除應立即退還乙方已付款項及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實際退還之日止)外,還應向乙方承擔定金的擔保責任。
甲方應在合同生效后日內將商鋪過戶至乙方名下,乙方應在妥商鋪過戶手續的當日將余款元一并付清。
第三條上述商鋪的過戶費用按政府的有關規定各自承擔。
第四條甲、乙雙方對商鋪的責任界定以過戶為準,過戶前所有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水電費、物業費、租金等)由甲方承擔或享有;過戶后所有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水電費、物業費、租金等)由乙方承擔或享有。
第五條甲方于商鋪過戶至乙方后3日內將商鋪交付乙方,具體方式為:甲方以書面方式告知商鋪承租人——商鋪的出租人已變更為乙方,甲方須得到商鋪承租人的書面確認,并且將該書面確認交與乙方,甲方保證承租人從告知之日起開始向乙方繳納商鋪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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