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寶購銷合同集錦(精選30篇)
珠寶購銷合同集錦篇1
供方:簽訂日期:
需方:簽訂地點:
1.經供需方雙方充分協商同意,根據以下條款買賣以下商品,并簽訂本合同,珠寶首飾購銷合同。在執行中,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應承擔違約責任。
2.商品
3.質量標準:標準
4.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包裝根據行業標準,包裝費用由供方承擔
5.質量檢驗及驗收方式:需方現場驗收
6.結算方式及期限:合同簽訂日預付定金RMB叁萬伍仟元整(¥),合同簽訂90天內將余款RMB壹佰叁拾伍萬元整(¥)元打入供方指定賬戶
7.違約責任:按《中國合同法》執行,需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貨款,須另支付貨物價值10‰的違約金。
8.爭議解決的辦法:北京朝陽法院訴訟
9.供需雙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和非企業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時,應當立即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或合同管理機關查實證明,可免予承擔經濟責任。
10.上述條款如有未盡事宜,應以書面補充,作為附件。
1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至貨款兩清時失效。
供方:
需方:
珠寶購銷合同集錦篇2
甲方:寶行
乙方:金行
寶行向臨安市金百福珠寶金行進購上海老廟黃金品牌的珠寶產品,就相關情況特訂立以下合同:
一、驗收標準:甲方收到貨物后,按合同第二款進行檢驗,檢驗合格后提貨;如在提貨前發現有嚴重損壞現象,應及時通知乙方。甲方收到乙方貨物后必須出具加蓋甲方公章的收貨確認書郵寄回乙方,詳細所列貨物品名、數量。
二、付款方式及周期:合同簽訂后三天內,甲方將預付款電匯或票匯匯款入到乙方銀行帳戶;預付款為總額的10%,即1110950.5元;其余貨款在20XX月5月8日之前支付。
三、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
四、違約責任
珠寶購銷合同集錦(精選30篇).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