園林施工合同 施工合同管理的內容
園林施工合同 施工合同管理的內容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么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園林施工合同 施工合同管理的內容,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甲方(“甲方”):
乙方(“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發布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GF—99—0201)及其他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園林綠化工程施工項目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第1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工程內容:
1.4工程開工竣工時間:本工程自_________日竣工。
二、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2條雙方派駐工地代表
3.1甲方派駐工地代表姓名3.2乙方派駐工地代表姓名3.3任何一方駐工地代表發生變更時,應提前7日書面通知對方,并明確指出交接時間、權限。
第3條甲方責任
4.1甲方在開工前應取得并提供正常合法的該項目建設的相關手續,保證該項目能正常施工。
4.2甲方在開工前完成場地三通一平工作,保證乙方能如期順利進場施工。
4.3對本工程材料的質量進行監督、檢查和驗收;監督檢查工程質量、進度。
4.4提供施工水源,電源并接至預定位置。施工期間用水用電由乙方負責,竣工驗收后園林用水用電由甲方負責。
4.5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協調好周邊的一切矛盾。
4.6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按期支付工程款。
第4條乙方責任
5.1按雙方確定的施工圖施工和完成工程,并修補其中的缺陷。
5.2保障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境衛生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和其他相關規定。
5.3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應負責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
5.4乙方按“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化進行施工。
三、工期
第5條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竣工日期:
第6條工期延誤
7.1在乙方無違約行為的情況下,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甲方未能按雙方約定時間確定施工方案和提供施工條件:
(2)甲方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準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因工程量變化(增加超過10%)或重大設計變更影響工期;
(5)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等原因造成停工;
(6)不可抗力及自然災害;
(7)甲方同意工期相應順延的其它情況;
7.2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后3日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甲方、監理方提出報告。甲方在收到報告后7日內予以確認答復,逾期不予答復,乙方即可視為延期要求已被確認。
第7條工程款支付
10.1乙方進場施工5日內,甲方按合同撥付工程總造價(萬元)作為乙方進場施工準備費用,用于工人進場、施工材料的基本費用。
10.2乙方完成工作量30%,甲方撥付乙方全部工程款的30%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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