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事業單位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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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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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是基于創造性的智力成果和工商業標記依法產生的權利的統稱。知識產權可分為:著作權和工業產權;智力成果權和工商業標記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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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是指基于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依法產生的權利。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是著作權產生的前提和基礎,是著作權法律關系得以發生的法律事實構成。著作權是具體的,是就特定作品而產生的權利。著作權包括人身權和財產權兩個方面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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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并能以某種有形形式復制的智力創作成果。作品應當是思想或感情的表現,應當具有獨創性或原創性,表現形式應當符合法律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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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繹作品:又稱派生作品,是指改編、翻譯、注釋、整理已有作品而產生的作品。演繹作品的著作權由改編、翻譯、注釋、整理人享有,但其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權。演繹作品的作者僅對演繹部分享有著作權,對被演繹的作品不享有著作權,并且無權阻止他人對同一原作進行演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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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編作品:是指匯編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構成作品的數據或者其他材料,對其內容的選擇或者編排體現獨創性的作品。匯編作品的著作權由匯編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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