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施工合同
電力施工合同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范。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電力施工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電力施工合同 篇1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一、委托(受托)任務及內容:
乙方:網絡智能電表(帶費控)(220/380 1.5(6)A)共計(55)只的制作安裝,網絡智能電表(帶費控)(100 1.5(6)A)共計(15)只的制作安裝的施工建設工作,且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二、委托方式:
按施工要求進行包工包料。
三、甲方責任:
1、有關土地的征用、障礙物拆遷、通道及樹木砍伐、青苗賠償、弱電措施等地方性工作。
2、幫助乙方解決施工時性住房及堆放材料的場地及施工方便等有關事項。
3、為了保證工程質量及施工順利進行,甲方應派出工地代表1-2名,對乙方工作進行質量監督,辦理簽證手續。
4、甲方派出的工地代表,應對甲方承擔責任,若因甲方責任造成乙方施工圖中被迫誤工、停工、連續三天以上時工期按實際影響天數順延。
四、乙方責任:
1、負責本工程材料的加工運輸、安裝等工作。
2、施工中必須跨越的高低壓線路及危害工安全的停電聯系報批及其它與本工程有關的聯系工作。
3、乙方必須按施工要求進行施工,質量達到電力相關規程標準要求,若因施工不良造成的事故或返工,其責任和費用由乙方負責。
4、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完成本工程的安裝任務,不得拖延。
5、若是乙方原因造成誤工及經濟損失時其責任由乙方承擔。
6、整個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由乙方自己負責,甲方概不負責。
五、其他事項:
1、在施工途中如遇設計需要變更時,由甲方通知設計單位赴現場解決,變更后引起的費用增加部分由甲方另行增付。
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工程材料漲價費用增加部分由甲方另行增付。
3、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影響乙方施工進度時,竣工時期按實際影響天數順延。
4、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六、工期與驗收:
1、乙方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盡快安排施工與作業申報,開始施工,工程全部完成后交付使用。
2、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甲方收到通知后十天內組織人員進行驗收,逾期不辦則按工程驗收合格處理。
3、如因乙方施工質量不良,造成運行后的故障,乙方負責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4、乙方負責壹年期內免費保修。
5、竣工時間年月日完成。
七、合同價款及付款和結賬方法:
1、合計金額(大寫): (小寫):
2、付款和結賬方法:乙方工程全部實施完成并經甲方驗收合格后,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結算發票,甲方按合同總價款一次性支付工程總額的90%,質保期滿后支付剩余10%。
八、合同的生效和分數:
1、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2、工程竣工驗收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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