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借貸債務協議書(精選3篇)
夫妻借貸債務協議書篇1
甲方向乙方借款RMB____元整(大寫為____)。借款利息為本金的____%。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違約責任
甲方應按約定及時還清欠款,逾期未還的,每逾期一天,按欠款金額的____%計算罰息,并計至還清之日止。
五、其他約定
1、上述借款在甲乙雙方訂立本協議之同時,已由乙方給付甲方,不另立據;
2、本協議內容是甲乙雙方真實意思表示,經雙方簽名或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______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乙方簽名:______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夫妻借貸債務協議書篇2
上訴人(原審被告):耿
被上訴人(原審原告):劉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郭
上訴請求
1、請求撤銷原審判決,依法改判為:駁回被上訴人的訴訟請求;
2、一、二審訴訟費用由被上訴人承擔。
上訴理由
一、本案中涉及的借款系被上訴人郭的個人債務,而非夫妻共同債務,故依法應由被上訴人郭個人償還,上訴人對此債務無償還之義務。
被上訴人劉原審訴稱:20XX年4月6日被上訴人郭向其借款RMB八萬元。但事實上,此借款系被上訴人郭與被上訴人劉兒子合伙做生意使用,且被上訴人郭借款之時并未告知上訴人。因此,上訴人與被上訴人郭之間既無共同借款的合意,亦無共同處理該借款的合意;且被上訴人劉表示與被上訴人郭認識,但不認識上訴人,且被上訴人劉出借該款項是因為被上訴人郭要與其兒子要做生意使用,可見被上訴人劉在借款時兼有將該款項借予被上訴人郭XX個人,和幫助自己的兒子經營生意的雙重主觀意向,此皆與上訴人無關。
且《最高法院關于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7條第二款第三項規定,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其收入確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由一方以個人財產清償。本案中該借款系被上訴人郭私自籌資從事經營所負債務,且借款及經營所得均未用于共同生活,因此該借款為被上訴人郭個人債務,即便需要返還,也應由被上訴人郭自行償還,上訴人對此無償還之義務。
二、原審對本案訴訟時效的認定有誤
《民通意見》第173條規定,訴訟時效因權利人主張權利或者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后,權利人在新的訴訟時效期間內,再次主張權利或者義務人再次同意履行義務的,可以認定為訴訟時效再次中斷??梢?,訴訟時效中斷只發生在訴訟時效期內,且引起訴訟時效中斷的原因一是債權人在訴訟時效期間內的積極主張,二是債務人承諾履行。
借條中約定還款期為6月20日左右,且被上訴人劉承認該筆款項只出借三個月,故該筆債務的訴訟時效應從20XX年6月20日左右起算。被上訴人劉分別于20XX年和20XX年確實找過上訴人并向上訴人表明了此借款的存在,但至20XX年被上訴人劉第一次找到上訴人時,該債務已過訴訟時效,因此債務人無需返還該筆借款。
20XX年6月22日上訴人與被上訴人郭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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