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施工合同
道路施工合同通用(17篇)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么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道路施工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道路施工合同1
發包人(全稱):(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并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頒布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信豐縣橙鄉文化城市市政道路(桃江路)工程
1.2 工程地點: 信豐水東
1.3 工程內容:道路、排水、交通、照明及綠化等工程
1.4 承包范圍:
1.5 承包方式: 施工圖規定以及甲方認定的內容 包工包料
二、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1.本合同條款;
2.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3.圖紙;
4.工程量清單;
5.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6.合同履行中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
三、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3.1 發包人工作
1.協助將施工所需水、電、在簽訂合同后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工程地點,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2.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在簽訂合同后 2 日之內由發包人組織設計單位向承包人現場交驗;
3.在簽訂合同后,由發包人組織監理單位、承包人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
4.負責向市政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辦理質量報監;
5.雙方約定發包人應做的其它工作:_除上述事項之外,根據現場實際情況需發包方協調的其它事項,發包方要予以配合,確保工程施工正常進行。
3.2 承包人工作
1.向工程師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
2.根據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圍欄設施,并負責安全保衛;
3.向發包人提供施工場地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的約定:根據實際需要確定 。
4.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境保護、衛生管理和安全生產等的管理規定,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并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
5.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發包人之前,承包人負責已竣工工程成品的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承包人自費予以修復;發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護的,應相應追加特殊措施保護費;
6.做好施工場地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并承擔施工中發包人已明示施工場地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破壞的賠償費用;
7.雙方約定承包人應做的其它工作:除上述事項之外,有關工程施工方面其它事項。
四、工期
4.1 工期
開工日期: 20xx 年 7 月 15 日,竣工日期: 20xx 年 10 月 30 日,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 105 個有效日歷 天。
4.2 工期延誤
承包人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竣工日期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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