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監理建設工程合同(通用3篇)
委托監理建設工程合同篇1
委托人____與監理人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監理人監理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
工程規模:______
總投資: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標準條件》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監理投標書或中標通知書;
2、本合同標準條件;
3、本合同專用條件;
4、在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監理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監理業務。
五、委托人向監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人支付報酬。
本合同自20XX年XX月XX日開始實施,至20XX年XX月XX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____份。
委托人(蓋章):______監理人(蓋章):______
住所:______住所: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開戶銀行:______
賬號:______賬號:______
郵編:______郵編:______
電話:______電話: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簽訂地點:______
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附件
第一部分 標準條件
詞語定義、適用范圍和法規
第一條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有如下含義:
?。?)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實施監理的工程。
?。?)委托人是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和委托監理業務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監理人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4)監理機構是指監理人派駐本工程現場實施監理業務的組織。
?。?)總監理工程師是指經委托人同意,監理人派到監理機構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權負責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監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設有關事宜簽訂合同的當事人。
?。?)工程監理的正常工作是指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委托人委托的監理工作范圍和內容。
?。?)工程監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監理范圍以外,通過雙方書面協議另外增加的工作內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續時間而增加的工作。
(9)工程監理的額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據第三十八條規定監理人必須完成的工作,或非監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暫?;蚪K止監理業務,其善后工作及恢復監理業務的工作。
?。?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1)月是指根據公歷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到下一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間段。
第二條 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適用的法律是指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 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專用條件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
委托監理建設工程合同(通用3篇).docx